-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DD羅翔作品集 法治的細節(jié)+圓圈正義(全2冊)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中國思想史十講(上卷)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yī)追兇:破譯犯罪現(xiàn)場的156個冷知識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5300776
- 條形碼:9787565300776 ; 978-7-5653-0077-6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本書特色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內容簡介
本書基本內容涉及:聯(lián)合國死刑程序控制政策,美國、日本、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qū)的死刑程序控制,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和地區(qū)廢除死刑的歷程,以及中國古代死刑案件程序控制等問題。
本書還著重研究了我國當代死刑案件程序控制的各個方面,包括死刑案件的管轄和審判程序、死刑復核、死刑案件的證據審查判斷、死刑案件辯護以及死刑執(zhí)行等一系列重大問題。
本書可供刑事司法理論研究和實務工作人員參考,也可以作為廣大讀者了解死刑有關問題的資料。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目錄
**章 聯(lián)合國死刑案件控制政策研究
**節(jié) 聯(lián)合國死刑控制
第二節(jié) 聯(lián)合國關于死刑案件的公開審判的要求
第三節(jié) 聯(lián)合國關于保障死刑犯的權利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聯(lián)合國有關機構關于死刑不引渡的規(guī)定和實踐
第五節(jié) 聯(lián)合國死刑政策的未來趨勢
第二章 美國死刑案件程序概述
**節(jié) 美國憲法對死刑的程序性規(guī)制與相關經典判例
第二節(jié) 美國死刑案件訴訟程序
第三節(jié) 救濟程序
第四節(jié) 美國刑事赦免程序
第五節(jié) 美國死刑執(zhí)行程序
第三章 俄羅斯死刑案件程序控制
**節(jié) 俄國封建社會的死刑制度
第二節(jié) 前蘇聯(lián)時期的死刑制度
第三節(jié) 后蘇聯(lián)時期的死刑制度
第四節(jié) 俄羅斯死刑的憲法控制
第五節(jié) 俄羅斯死刑的實體控制
第六節(jié) 俄羅斯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第七節(jié) 俄羅斯死刑執(zhí)行程序
第八節(jié) 俄羅斯死刑的特殊救濟程序:特赦
第四章 其他國家和地區(qū)死刑案件程序控制與死刑廢除
**節(jié) 英國控制和廢除死刑的歷程
第二節(jié) 澳大利亞控制和廢除死刑歷程
第三節(jié) 加拿大控制和廢除死刑歷程與現(xiàn)狀
第四節(jié) 新西蘭廢除死刑歷程
第五節(jié) 新加坡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第六節(jié) 印度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第七節(jié) 德國死刑的發(fā)展歷程
第八節(jié) 《歐洲人權公約》和歐盟對死刑制度的影響
第九節(jié) 日本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第十節(jié) 中國臺灣地區(qū)死刑程序控制
第五章 中國古代死刑案件程序控制
**節(jié) 中國古代死刑制度起源
第二節(jié) 儒家關于死刑的思想和實踐
第三節(jié) 中國古代死刑案件處理程序
第四節(jié) 中國古代死刑案件程序的經驗和借鑒
第六章 死刑案件的審判管轄
**節(jié) 死刑案件的級別管轄
第二節(jié) 死刑案件的地域管轄
第三節(jié) 死刑案件的指定管轄
第四節(jié) 死刑案件的管轄權異議
第五節(jié) 死刑案件管轄權異議與回避
第七章 死刑一審程序
**節(jié) 死刑案件一審庭前審查程序
第二節(jié) 死刑案件一審庭審程序
第三節(jié) 死刑案件的量刑程序
第四節(jié) 死刑判決
第八章 死刑的上訴程序
第九章 死刑復核程序
第十章 死刑案件公開審判和證明問題研究
第十一章 死刑案件的辯護
第十二章 死緩程序問題研究
第十三章 死刑立即執(zhí)行程序
第十四章 死刑的赦免
第十五章 死刑案件程序控制和國際刑事司法合作
參考文獻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節(jié)選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基本內容涉及:聯(lián)合國死刑程序控制政策,美國、日本、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qū)的死刑程序控制,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和地區(qū)廢除死刑的歷程,以及中國古代死刑案件程序控制等問題。《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還著重研究了我國當代死刑案件程序控制的各個方面,包括死刑案件的管轄和審判程序、死刑復核、死刑案件的證據審查判斷、死刑案件辯護以及死刑執(zhí)行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端佬贪讣某绦蚩刂啤房晒┬淌滤痉ɡ碚撗芯亢蛯崉展ぷ魅藛T參考,也可以作為廣大讀者了解死刑有關問題的資料。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相關資料
法律歸于無效,同時也在全美范圍內掀起了廢除死刑運動的高潮。然而,在Ftlrman案之后保留死刑的各州并未像人們猜測的那樣廢除死刑,而是開始修改和完善死刑相關立法。這些新法于1973年開始生效實施,這標志著美國死刑法律制度新紀元的到來。1976年,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著名的Gregg V.Georgia)一案的判決中確立了死刑的合憲性。1973年,被告人Troy Gregg(特洛伊-格雷格)因搶劫罪和謀殺罪在佐治亞州被判決死刑,該案適用的是佐治亞州于1973年修改完善后的死刑相關立法。新法規(guī)定死刑的適用必須滿足五個重要的條件:第一,對有罪與否的獨立審判;第二,與定罪審理程序相獨立的量刑審理程序;第三,被告人至少具有一個加重處罰的情節(jié);第四,佐治亞州最高法院對死刑案件有自動的復審權;第五,須將本案與其他類似案件進行對比。②由于上述規(guī)定能夠充分保證死刑不被任意和不確定地適用,因而聯(lián)邦最高法院最終認定在這種情況下適用死刑符合憲法的要求。同年聯(lián)邦最高法院處理的另外一個死刑案件是Proffittv.Florida@案,由于佛羅里達州的死刑相關立法與佐治亞州十分近似,因此該案判決也與Gregg一案的判決一致。另外,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1976年Ju-rekv.Texas案件的判決中同樣認定得克薩斯州的死刑程序符合憲法的規(guī)定,但理由與前述兩個案件相比有所不同。得克薩斯州并沒有對死刑案件中的加重情節(jié)和減輕情節(jié)作出具體規(guī)定,取而代之的是在陪審團作出死刑判決前要求其回答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被告人的殺人行為是否是故意為之;第二個問題是被告人是否將會繼續(xù)給社會帶來暴力威脅;第三個問題是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是否是對被害人挑釁刺激行為的不合理回應。
死刑案件的程序控制 作者簡介
楊字冠,男,1956年生,江蘇人。曾在中國政法大學、英國倫敦大學、美國耶魯大學和聯(lián)合國預防犯罪研究所學習,考察了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司法制度。先后就職于中國司法部、聯(lián)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處、聯(lián)合國開發(fā)署等部門,現(xiàn)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國際人權法。主要專著有《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研究》、《人權法》、 《國際人權法對我國刑事司法改革的影響》等多部,發(fā)表文章140多篇。
- >
朝聞道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山海經
- >
經典常談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名家?guī)阕x魯迅:故事新編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qū):歷史與人類學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