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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出版時間:2018-06-01
開本: 其他 頁數(shù): 344
本類榜單:法律銷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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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版權信息

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本書特色

了解日本社會人口老齡化、少子化背景下,社會保障法制改革與社會保障法學*新發(fā)展動向的學術力作。

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內容簡介

《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一書是日本有名社會保障法學者菊池馨實教授的第三部個人專著,集合了其近年來發(fā)表的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論文。全書共十四章,前兩章為總論部分,主要論述菊池馨實教授對于社會保障法基礎依據(jù)理論問題的認識,闡明社會保障的法基礎應以維護人的尊嚴為理念重新構建,進而提出了“個人”基礎性、“自律”指向性、實質性機會平等的社會保障諸規(guī)范性原理及下位原則,并分析了人作為社會保障法的法主體所應有的狀態(tài)。后十二章為分論,立足于法的規(guī)范性視角,結合日本政治、社會、經(jīng)濟的變革,對日本社會保障法諸領域的突出問題,如非正規(guī)雇傭與社會保險、年金、醫(yī)療保障、介護事故、育兒支援、貧困與公共救助、無家可歸者自立支援、社會福利相關問題等,進行了立法與政策改革的闡述及評價,分析了重要判例之中的法律爭議點,并對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的完善以及社會保障法學的學科發(fā)展做出了展望。本書是了解日本社會人口老齡化、少子化背景下,其社會保障法制改革與社會保障法學近期新發(fā)展動向的學術力作。

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目錄

前言
原載作者論文出處一覽表
法令名稱縮略語

**章 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節(jié) 序言
第二節(jié) **的視角
一、政策制定方針的明示
二、總體設計的明示
三、法理念或規(guī)范原理的明示
第三節(jié) 社會保障的規(guī)范性基礎之建立
一、社會保障的目的
二、生存權
三、新法理念論的必要性
四、以《憲法》第13條為基軸的社會保障之基礎依據(jù)
第四節(jié) 應受尊重的規(guī)范性原理
一、規(guī)范性原理和下位原則
二、“個人”基礎性
(一)對國家過度干涉?zhèn)人生活之警戒
(二)以個人為單位的權利義務之把握
三、“自律”指向性
(一)“參加”原則
(二)“選擇”原則
(三)“信息利用”原則
(四)“貢獻”原則
四、實質性機會平等
(一)醫(yī)療、福利、介護服務的充實
(二)對兒童的實體性保障
(三)關于精神性自律能力欠缺的支援
(四)失業(yè)者等的就業(yè)支援
五、社會保障的全體像
第五節(jié) 提出論述后的討論狀況
一、學界的反應和批評
二、“基礎依據(jù)理論”批判
三、“自律的個人”及“貢獻”原則批判
第六節(jié) “社會”等的變化和社會保障法制的應對
一、作為另一個基礎依據(jù)的社會連帶
二、代際間收入轉移的制度框架
三、“社會”等的變化和社會保障法制
第七節(jié) 結語

第二章 社會保障法的人像
**節(jié) 序言
第二節(jié) 社會保障法的人像
第三節(jié) 關于社會保障法之人
第四節(jié) “自律”指向性的社會保障法論和人像
第五節(jié) 結語

第三章 非正規(guī)雇傭和社會保障制度——以公平和公正的視點為線索
**節(jié) 序言
……

第四章 關于既裁定年金減低的規(guī)范性考察
第五章 企業(yè)年金的狀況和社會保障的方向性
第六章 醫(yī)療保障制度的方向性——以保險者單位的應有狀態(tài)為中心
第七章 育兒支援和社會保障
第八章 貧困問題和公共扶助改革的方向性
第九章 關于無家可歸者自立支援之法的課題
第十章 社會福利的申請主義——以字都宮國家賠償訴訟為題材
第十一章 關于介護事故的判例法理
第十二章 有關社會福利的意見解決和行政監(jiān)察專員的意義
第十三章 社會福利的重編和公共性

終章 社會保障和社會保障法學的新展望
條目索引
展開全部

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節(jié)選

  《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日本法譯叢》:   第二節(jié) 醫(yī)療保險改革的政策動向   一、到2002年基本方針為止   追溯至2006年修改前的戰(zhàn)后我國醫(yī)療保障制度史,可以列舉出諸如國民皆保險的實現(xiàn)、老年人醫(yī)療的免費化、老人保健法的制定等若干的劃時代的事件①。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在政府內部和相關當事人之間反復進行了討論。尤其是,作為第二次橋本內閣的構造改革之一環(huán),社會保障構造改革提出以來,制度改革的機會增多。但是,雖然1997年、2000年、2002年相繼進行了《醫(yī)療保險法》等的修改,其內容仍停留于漸進性的修改。   以下,對2006年修改前為止的主要改革論述進行梳理,闡明其討論的特征②。但是,醫(yī)療制度改革的討論,由于以診療報酬體系、醫(yī)療提供體制為主涉及面非常廣泛,在此兼顧后面的討論,主要進行以老年人醫(yī)療為核心的與醫(yī)療保險的制度框架相關的論述。   作為1997年修改之發(fā)端的改革討論,其重要的是,同年8月厚生省向執(zhí)政黨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協(xié)議會提出的“21世紀的醫(yī)療保險制度”。在此,提出的目標是,為了建立使全體國民能夠獲得安心、良質的醫(yī)療服務之醫(yī)療制度,在堅持國民皆保險制度的同時,實現(xiàn)關于醫(yī)療保險和醫(yī)療提供體制的根本性改革,其中,以“給付和負擔的公平”為題,提出了關于(1)醫(yī)療保險的制度體系,(2)老年人醫(yī)療制度的應有狀態(tài)之建議。其中關于(1),提出了基于制度一體化的地域醫(yī)療保險制度案(第1案,進而將其分為以市町村為保險者的A案和以都道府縣為保險者的B案,對于都道府縣間因年齡構成之差所造成的醫(yī)療費差距及收入差距進行調整),和被雇傭者保險與國民健康保險的兩個支柱加上針對老年人單獨制定的方案(第2案,關于國保原則上同一都道府縣內市町村實行同一保險費率,對于都道府縣間因年齡構成之差所造成的醫(yī)療費差距及收入差距進行調整。還有,給付費的二分之一改為由國庫負擔,實行與保險費同額的國庫負擔。在被雇傭者保險和國保之間,對因加入者的年齡構成之差所造成的醫(yī)療費差距進行調整)。并且,在與第2案的關聯(lián)中,與年輕人的醫(yī)療保險制度分別建立的老年人醫(yī)療制度,提出了以獨立的保險制度為主之A案,和作為各保險者的共同事業(yè)由市町村給付老年人的醫(yī)療之B案(與以前的老人保健制度相近)。   接受上述意見在執(zhí)政黨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協(xié)議會總結的“21世紀的國民醫(yī)療”中,創(chuàng)設了原則上以70歲以上者為對象,以保險費、自己負擔、公費、年輕世代的支援為財源的新的老年人醫(yī)療保險制度,決定以2000年度為目標實施這種徹底的改革。在這個時間點,政府執(zhí)政黨內已經(jīng)將創(chuàng)設新的老年人醫(yī)療保險制度列入徹底改革的內容。   ……

日本法譯叢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 作者簡介

菊池馨實,1962年出生于日本北海道札幌市,法學博士。曾任教于大阪大學,現(xiàn)任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學術院教授,法學研究科科長。主要作品:《年金保險的基本構造》(北海道大學圖書刊行會1998年版)、《社會保障的法理念》(有斐閣2000年版)、《社會保障法制的將來構想》(有斐閣2010年版)、《社會保障法》(有斐閣2014年版)等。 譯者簡介:韓君玲,留日法學博士,現(xiàn)任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社會保障法。主要作品:《日本*低生活保障法研究》(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譯著《日本社會福利法制概論》(第*譯者,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教材《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簡明教程》(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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