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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

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時間:2022-05-01
開本: A5 頁數(shù): 706
本類榜單:法律銷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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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58103
  • 條形碼:9787519758103 ; 978-7-5197-5810-3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 內容簡介

本書選編四位*有代表性的日本學者研究明清時期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的系列論文,展現(xiàn)日本東洋史、東洋法制史學者眼中傳統(tǒng)中國法文化的一個重要側面:以近現(xiàn)代西歐為參照系,從民事審判的法源、民間契約、訟師群體、訴訟制度與文化、民事法秩序等領域表彰傳統(tǒng)中國法文化的特性所在。此外,本書附錄又以“論著目錄“的形式展現(xiàn)了日本學界四十年來在明清中國民事法秩序領域的成果積累與研究動向,以便于有志于此的學者按圖索驥。

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 目錄


中國法文化的考察

——以訴訟的形態(tài)為素材

 滋賀秀三 著 王亞新 譯

清代訴訟制度之民事法源的概括性考察

——情、理、法

 滋賀秀三 著 范 愉 譯 王亞新 校

清代訴訟制度之民事法源的考察

——作為法源的習慣

 滋賀秀三 著 王亞新 譯

關于滋賀秀三教授論文的解說

 王亞新 著

日本的清代司法制度研究與對“法”的理解

 寺田浩明 著 王亞新 譯

明清時期法秩序中“約”的性質

 寺田浩明 著 王亞新 譯

權利與冤抑

——清代聽訟和民眾的民事法秩序

 寺田浩明 著 王亞新 譯

關于寺田浩明教授論文的解說

 王亞新 著

明清契約文書

 岸本美緒 著 王亞新 譯

倫理經濟論與中國社會研究

 岸本美緒 著 陳少峰 譯 王亞新 校

關于岸本美緒教授論文的解說

 王亞新 著

明清時代的訟師與訴訟制度

 夫馬進 著 范 愉 王亞新 譯

訟師秘本《珥筆肯綮》所見的訟師實象

 夫馬進 著 嚴雅美 廖振旺 譯

中國訴訟社會史概論

 夫馬進 著 范 愉 譯

關于夫馬進教授論文的解說(一)

 王亞新 著

關于夫馬進教授論文的解說(二)

 趙 晶 著

評  論

 梁治平



附錄:1980年以來日本有關明清時期民事法秩序研究的

論著目錄

 小川快之 趙 晶 編
展開全部

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 作者簡介

王亞新,1954年4月26日出生于貴州省興仁縣。1972-1979 在貴州省興義地區(qū)(現(xiàn)黔西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文工團工作;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大連外國語學院培訓;1985年10月由教育部派遣出國留學,先為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部研修員;1986年4月至1988年3月京都大學法學部民刑事碩士課程進修,獲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4月至1991年3月京都大學法學部民刑事博士課程進修,三年后獲法學博士學位;1991年4月起,在日本歷任京都大學助教,香川大學講師、副教授,九州大學副教授,福岡國際大學教授;1998年4月起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梁治平,男,1959年生于湖北孝感。1982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85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獲得碩士學位,畢業(yè)后留校任教。1993年離開中國人民大學,調入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現(xiàn)為研究員。曾赴歐美游學。2002年,參與創(chuàng)辦洪范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并擔任所長。梁治平也被譽為“法律文化論的開創(chuàng)者”。 趙??晶,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教授,曾留學于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又曾擔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客座副教授。于《史語所集刊》《政法論壇》《東方學》(日本)等海內外期刊上發(fā)表論文三十余篇,著有《與唐宋法制考論》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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