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概述、大事記、志體部分、附錄以及圖片等部分,約35萬字。記述上限為2001年,有必要的可適當上溯;下限為2017年。記述內容包括廣州法院機構與人員、立案工作、刑事審判、民事審判、商事審判、行政審判及國家賠償案件、審判監(jiān)督、執(zhí)行工作、司法改革、調研宣傳、審判管理等各項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