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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5317989
- 條形碼:9787565317989 ; 978-7-5653-1798-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 本書特色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試圖轉變研究視角,以初學者的角度,對大量相關資料進行梳理提煉,用清晰的線條勾畫出外國刑事訴訟中的特色制度,及其產(chǎn)生的歷史背景,特別是將各國*新的改革動態(tài)介紹給讀者,以供讀者繼續(xù)研究。其二,由于各國法律文化、訴訟理念以及翻譯本身可能帶來的影響,初學者往往在學習過程中遇到“一問多解”的情況,甚至對一些帶有根本性、基礎的訴訟原理、刑訴理論產(chǎn)生誤解,而錯誤的認識和理解對后續(xù)的學習和研究將產(chǎn)生不利后果。因此,《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作者周欣一方面力求保持歷史感和時間深度感。盡可能注意對史料的還原,盡可能避免過多引述對史料評述的文章,反之,盡可能通過各國法律規(guī)范本身還原立法本意。另一方面保留必要的懷疑精神。對于傳統(tǒng)或**的觀點不盲從盲信。即使出現(xiàn)與預設結論一致的文章,也要“查證核實”。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 內容簡介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試圖轉變研究視角,以初學者的角度,對大量相關資料進行梳理提煉,用清晰的線條勾畫出外國刑事訴訟中的特色制度,及其產(chǎn)生的歷史背景,特別是將各國*新的改革動態(tài)介紹給讀者,以供讀者繼續(xù)研究。其二,由于各國法律文化、訴訟理念以及翻譯本身可能帶來的影響,初學者往往在學習過程中遇到“一問多解”的情況,甚至對一些帶有根本性、基礎的訴訟原理、刑訴理論產(chǎn)生誤解,而錯誤的認識和理解對后續(xù)的學習和研究將產(chǎn)生不利后果。因此,《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作者一方面力求保持歷史感和時間深度感。盡可能注意對史料的還原,盡可能避免過多引述對史料評述的文章,反之,盡可能通過各國法律規(guī)范本身還原立法本意。另一方面保留必要的懷疑精神。對于傳統(tǒng)或權威的觀點不盲從盲信。即使出現(xiàn)與預設結論一致的文章,也要“查證核實”。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 目錄
引言
一、刑事訴訟法的產(chǎn)生與發(fā)展歷程
(一)雛形期
(二)形成發(fā)展期
(三)發(fā)展改革期
(四)英國重要單行法的制定與變化
二、刑事訴訟的特色制度與程序
(一)刑事司法組織機構的特點
(二)警察長期擁有偵查權與起訴權
(三)檢察官在起訴中扮演次要角色
(四)預審法官(治安法官)負責審查起訴
(五)律師在刑事訴訟中十分活躍
(六)別具一格的法院設置
(七)英國法官等級制分類
(八)刑事法院的陪審團審判制度
(九)治安法院的簡易審判制度
(十)不是法院的驗尸官法院
(十一)“三審終審”的上訴審程序
三、刑事訴訟*新改革動態(tài)
(一)偵查程序的改革動態(tài)
(二)起訴程序的改革動態(tài)
(三)審判程序的改革動態(tài)
第二章 美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引言
一、刑事訴訟法的產(chǎn)生與發(fā)展歷程
(一)啟蒙時期
(二)初創(chuàng)時期
(三)發(fā)展時期
二、刑事訴訟的特色制度與程序
(一)設計各種分流案件的程序
(二)涉及公民人權的訴訟行為上升為憲法原則
(三)大小陪審團制度
(四)預審聽證制度
(五)毒樹之果亦有毒
(六)寬松的辯訴交易程序
(七)審判機構實行“雙軌制
(八)上訴實行書面審
三、刑事訴訟*新改革動態(tài)
(一)力求答辯交易標準化、公開化
(二)加強對被害人、證人權利的保障措施
(三)改革保釋制度
(四)通過立法加強對恐怖主義犯罪的偵查強度與打擊力度
(五)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的“衰變”與毒樹之果適用的“弱化
(六)量刑制度的新發(fā)展——法官裁量權范圍的觸底反彈
第三章 法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引言
……
第四章 德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第五章 意大利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第六章 日本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第七章 俄羅斯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 節(jié)選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 5.高等法院法官 它在職業(yè)法官中地位*高,作用*大,入選條件*為嚴格。他們須從從業(yè)10年以上且年齡在60歲以上的高級律師中經(jīng)大法官提名,英王任命,才能擔當此任! 6.上訴法官 上訴法院專職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或者從業(yè)16年以上高級律師,經(jīng)大法官推薦,首相提名,英王任命。主要審理不服治安法院、刑事法院判決的上訴案件。通常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7.上議院常設上訴議員(現(xiàn)改為大法官) 其又稱法律議員,負責審理上訴案件。上議院中增設精通法律的議員,大法官推薦,首相提名,英王任命。他們從長期擔任高級法官職務或從業(yè)15年以上的高級律師中選拔! ∵^去他們同時還兼有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種職能(設立于公元605年,它與許多國家現(xiàn)行的大法官意義不同,既是上議院議長,又是內閣成員,還是全國司法部門首腦。必然也是執(zhí)政黨要員)。2003年英國終于取消這種身兼多職的權力混合體。促使改革的主要原因是為了使英國的司法體制適應現(xiàn)代化要求,使行政權與司法權徹底剝離! 。ò耍┬淌路ㄔ旱呐銓張F審判制度 英國的陪審團制度是其刑事司法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要了解英國的審判制度,必須了解刑事審判中的陪審團制度。在英國歷史上,陪審團審判制度.是指小陪審團參與的審判制度,它是相對于大陪審團的起訴審查制度而言的。小陪審團是專門為審判公正化、公平化而設置的由公眾參與審判的一種組織形式。 陪審團在整個案件的庭審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依照英國的法律規(guī)定,陪審團的職責是參加庭審,聽取證據(jù),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評議,就訴訟中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并根據(jù)這些事實判斷被告人到底是否有罪。對于案件事實的認定及其是否有罪的判斷,陪審團必須作出明確表示,不能含含糊糊,模棱兩可,必須在“有罪”還是“無罪”之間作出明確選擇。所謂“明確選擇”就是被告人所實行的行為是犯罪就是犯罪,不是犯罪就不是犯罪,而絕對不能是“可能是犯罪”,或者“可能不是犯罪”! ∨銓張F的成員由公民擔任,公民充任陪審員是法定的義務,并且不計報酬,法庭只給他們提供必要的生活及交通保障。在英國,人們認為,設立陪審團審判的制度有如下幾個方面的益處:**,組成陪審團參加庭審,可以發(fā)揚司法民主,確保審判公正。因為,陪審團成員來自不同的階層、不同的職業(yè)、不同的年齡段,讓這些人以陪審團的形式參加法庭的審理,無疑拓展了司法活動的民主領域及其傾聽各方意見的渠道。每個陪審員在聽取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是非標準和良知,對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危害性的程度等方面作出自己的判斷,并充分發(fā)表自己的意見,以確保法官作出公正、公平的判決。第二,組成陪審團參加庭審,可以達到教育公民、不斷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的效果。因為,陪審員在參加庭審過程中.本身就是學習、了解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普及法律知識的過程。從法庭這個角度來講,在組織陪審團參加庭審的過程,本身就是向陪審員宣傳法律,教育他們如何認識犯罪行為的危害和預防犯罪的過程。第三,組成陪審團參加庭審,可以通過社會對庭審進行監(jiān)督,防止司法腐敗和法官徇私枉法,制造冤假錯案。因此,作為一個現(xiàn)代法制的國家,都在千方百計地尋求各種途徑對司法進行有力地監(jiān)督!
外國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變革 作者簡介
周欣,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長期以來,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學、刑事證據(jù)法學、外國刑事訴訟法學等學科的公安教學工作和為立法機關、公安部等決策部門提供立法建議與法律咨詢。主要涉獵公安刑事執(zhí)法工作中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 主要成果包括:出版《偵查權配置問題研究》《歐美日本刑事訴訟特色制度與改革動態(tài)》《常見多發(fā)犯罪的認定與處罰》和《行政訴訟實用指南》四部專著;發(fā)表論文四十余篇;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兩項,分別是《毒品證據(jù)研究》《證據(jù)法定形式研究》;主持公安部、司法部科研項目三個,分別是《中國偵查權的合理配置》《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偵辦模式研究》《刑事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實施問題研究》! 埿×,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與證據(jù)法學。出版獨著、譯著、合(參)著多部,并在《中國法學》《政法論壇》《法商研究》等刊物發(fā)表論文數(shù)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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