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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一本通(第6版)

勞動合同法一本通(第6版)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時間:2018-03-01
開本: 32開 頁數: 376
本類榜單:法律銷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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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一本通(第6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77659
  • 條形碼:9787509377659 ; 978-7-5093-7765-9
  • 裝幀:60g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勞動合同法一本通(第6版) 本書特色

  “法律一本通”系列叢書自2005年出版以來,以其科學的體系、實用的內容,深受廣大讀者的喜愛。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6年我們對其進行了五次改版,豐富了其內容,增強了其實用性,再次博得了廣大讀者的贊譽。
  我們秉承“以法釋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體例之上,再次對“法律一本通”系列叢書進行改版,以達到“應辦案所需,適學習所用”的目標。新版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1.叢書以主體法的條文為序,逐條穿插關聯(lián)的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司法解釋、請示答復和部分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以方便讀者理解和適用。尤其是請示答復,因其往往是針對個案而抽象出來的一般性規(guī)則,實踐中具有操作指導意義。
  2.叢書緊扣實踐和學習兩個主題,在目錄上標注了重點法條,并在某些重點法條的相關規(guī)定之前,對收錄的相關文件進行分類,再按分類歸納核心要點,以便讀者便捷地查找使用! “法律一本通”系列叢書自2005年出版以來,以其科學的體系、實用的內容,深受廣大讀者的喜愛。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6年我們對其進行了五次改版,豐富了其內容,增強了其實用性,再次博得了廣大讀者的贊譽。我們秉承“以法釋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體例之上,再次對“法律一本通”系列叢書進行改版,以達到“應辦案所需,適學習所用”的目標。新版叢書具有以下特點:1.叢書以主體法的條文為序,逐條穿插關聯(lián)的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司法解釋、請示答復和部分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以方便讀者理解和適用。尤其是請示答復,因其往往是針對個案而抽象出來的一般性規(guī)則,實踐中具有操作指導意義。2.叢書緊扣實踐和學習兩個主題,在目錄上標注了重點法條,并在某些重點法條的相關規(guī)定之前,對收錄的相關文件進行分類,再按分類歸納核心要點,以便讀者便捷地查找使用。3.叢書緊扣法律條文,在主法條的相關規(guī)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收錄*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公報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關機構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過相關案例,可以進一步領會和把握法律條文的適用,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并對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錄,方便讀者查找。4.叢書以腳注的形式,對各類法律文件之間或者同一法律文件不同條文之間的適用關系、重點法條疑難之處進行說明,以便讀者系統(tǒng)地理解我國現行各個法律部門的規(guī)則體系,從而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和司法實踐服務。5.叢書結合二維碼技術的應用為廣大讀者提供增值服務,掃描封底二維碼,即可免費部分使用中國法制出版社新推出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數據庫】,便于讀者查閱法律文件準確全文及效力的同時,更有部分法律文件權*英文譯本等獨jia資源分享。

勞動合同法一本通(第6版) 內容簡介

  方便快捷 以主法條為干,迅速查找相關規(guī)定突出重點 目錄標注重點,歸納相關規(guī)定要點實例參考 收錄權*案例,提煉歸納裁判摘要適用解疑 提示沖突法條,準確解釋適用關系增值服務 掃封底二維碼,使用法律數據全庫

勞動合同法一本通(第6版) 目錄

  **章總則**條【立法宗旨】★第二條【適用范圍】第三條【基本原則】第四條【規(guī)章制度】第五條【協(xié)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第六條【集體協(xié)商機制】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第七條【勞動關系的建立】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第十條【書面勞動合同】★第十一條【勞動報酬不明確】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期限】★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生效】★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條款】第十八條【勞動合同條款不明確】★第十九條【試用期】第二十條【試用期工資】★第二十一條【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服務期】★第二十三條【商業(yè)秘密及競業(yè)限制】第二十四條【競業(yè)限制適用范圍和期限】★第二十五條【違約金】★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無效】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無效后報酬支付】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第二十九條【全面履行義務】★第三十條【支付令】★第三十一條【加班】★第三十二條【拒絕違章勞動】第三十三條【勞動合同主體變更】第三十四條【勞動合同主體合并和分立】第三十五條【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三十六條【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單方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單方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限制】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工會監(jiān)督】★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終止】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的續(xù)延】★第四十六條【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支付標準】第四十八條【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第四十九條【社會保險跨地區(qū)轉移】第五十條【關系轉移和工作交接】第五章特別規(guī)定**節(jié)集體合第五十一條【集體合同簽訂的程序】第五十二條【專項集體合同】第五十三條【行業(yè)性和區(qū)域性集體合同】★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第五十五條【集體合同的勞動標準】第五十六條【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第二節(jié)勞務派遣第五十七條【勞務派遣單位設立條件】★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的關系】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協(xié)議】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協(xié)議簽訂的限制事項】第六十一條【跨地區(q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支付】第六十二條【勞務派遣用工單位的義務】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第六十四條【被派遣勞動者組織工會】第六十五條【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第六十六條【勞動派遣的工作崗位】第六十七條【勞務派遣的限制規(guī)定】第三節(jié)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協(xié)議】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禁止】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勞動關系終止】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第七十三條【勞動合同監(jiān)督管理】第七十四條【勞動合同監(jiān)督檢查范圍】第七十五條【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和工作人員的義務】第七十六條【其他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責任】第七十七條【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第七十八條【工會監(jiān)督檢查的權利】第七十九條【對違法行為的舉報】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十條【規(guī)章制度違法的責任】第八十一條【勞動合同缺少法定條款的責任】★第八十二條【不按規(guī)定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第八十三條【違反勞動合同試用期規(guī)定的責任】第八十四條【違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擔保的責任】第八十五條【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第八十六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責任】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責任】第八十八條【用人單位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賠償責任】★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書面證明的責任】第九十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責任】★第九十一條【勞動者的責任】第九十二條【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第九十三條【無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的單位的責任】第九十四條【發(fā)包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的責任】第九十五條【主管部門及工作人員的責任】第八章附則★第九十六條【事業(yè)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規(guī)定】第九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的溯及力】第九十八條【勞動合同法的施行日期】附錄:1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二)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4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5本書所涉文件目錄6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及經濟補償金支付情形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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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一本通(第6版) 作者簡介

  法規(guī)應用研究中心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內設的研究機構,由從事法規(guī)、案例圖書品種策劃出版的資深編輯、國內法學院系的資深教授組成,專門從事法學法律法規(guī)圖書的編輯研究,為廣大讀者提供學習法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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