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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出版社: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18-08-01
開本: 32開 頁數(shù): 420
本類榜單:法律銷量榜
中 圖 價:¥42.0(7.0折) 定價  ¥60.0 登錄后可看到會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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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7547575
  • 條形碼:9787567547575 ; 978-7-5675-4757-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本書特色

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第3輯,展現(xiàn)處于西方近代思想分水嶺的自然法傳統(tǒng)。 1、復原法學研究中的自然法思考視角 2、思想史考察與哲學分析文章的結合 3、呈現(xiàn)自然法傳統(tǒng)的“現(xiàn)代化”轉型

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內容簡介

從當代西方法學的整體譜系看,自然法往往只被視為其中一個支脈。然而,在18世紀之前的法學家眼里,自然法卻是法學的全部。我們甚至可以說,有關道德、政治和法律的主流學說以及相關的重要思考,都是在“自然法”這一名稱之下進行的――在近代早期的政治思想家那里,尤其如此。
為了復原法學研究中的自然法視角,從而拓寬法律研究者們對道德、政治、法律之間關系的思考,吳彥、楊天江主編的《自然法--古今之變》聚焦于近代早期的幾位重要思想家(包括奧卡姆、格勞秀斯、萊布尼茨、托馬修斯等),試圖通過相關論文來展現(xiàn)自然法思維的豐富可能。其次,本輯也錄入了兩篇從法律現(xiàn)實主義出發(fā)對自然法進行攻擊的文章,從另一個角度展示自然法的內在限度。很后,本輯還整理了西方學界專門致力于自然法研究的雜志一一《自然法論壇》的總目,從而為讀者提供當代自然法復興運動的一個總體面貌。

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目錄

卷首語 / 1

主題論文(一):古今之變
自然法【美】恩斯特·佛丁 吳彥譯 / 3
中世紀的自然法理論:奧卡姆與意志論傳統(tǒng)【美】弗蘭西斯·奧克利 楊蕾譯 / 11
自然法的“現(xiàn)代”理論【美】理查德·塔克 王江濤譯 / 35
格勞秀斯與政治思想史【丹】努德·哈孔森 劉振宇譯 / 61
萊布尼茨的法律理論【英】亨廷頓·凱恩斯 尹亞軍譯 / 90
克里斯琴·托馬修斯的實踐哲學【加】F.M.巴納德 鐘文財譯 / 123

主題論文(二):批判與反思
自然法【美】霍姆斯 姚遠譯 / 163
一位現(xiàn)實主義者的自然法觀【美】盧埃林 姚遠譯 / 168
關于自然法的若干自然混淆【美】菲利普·索伯 劉小平譯 / 174

評論
作為國際犯罪的侵略戰(zhàn)爭和“罪刑法定”原則【德】 卡爾·施米特 方旭譯 / 217
亞里士多德主義美德法理學與儒家美德法理學【美】索勒姆 王凌皞譯 / 294
事物的本性與法學方法的二元論
——在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的法哲學體系中進行探討 趙靜著 / 322

訪談
自然法的羞愧:布德謝斯基教授訪談錄【美】布德謝斯基 【美】奧爾森 吳彥譯 / 393

資料
《自然法論壇》發(fā)刊詞與目錄(1956-1968) 吳彥整理 / 401

稿約和體例 /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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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節(jié)選

從當代西方法學的整體譜系看,自然法往往只被視為其中一個支脈。然而,從18世紀之前的西方法學看,自然法卻是法學的全部。甚至我們可以說,在這之前,有關道德、政治和法律的主流學說以及有關它們的重要思考都是在“自然法”這一名稱之下進行的。這一現(xiàn)象在現(xiàn)代早期尤為明顯。此時,人們剛剛擺脫一種神學的探究路徑,而試圖在完全屬人的領域中重塑道德、政治和法律領域的基本原則。由此,人們便開始在“自然”這一名義之下去尋找和去闡釋這些基本原則。因此,我們從這一時期的大部分作品的構思以及從它們的名稱中——諸如普芬道夫的《自然法與萬民法》,沃爾夫的《自然法與萬民法綱要》,托馬修斯的《自然法與萬民法綱要》等等——都可以看到這樣一種宏大的囊括所有實踐哲學領域(道德、政治與法律)的一般性思考。 這些思考不僅開啟了之后啟蒙運動的先河,也奠定了后來西方道德、政治和法學的基本價值認同。如果沒有這一時期的“價值奠基”活動,我們很難想象會有后來的法律實證主義的興起,更無法想象當代法律實證主義與自然法的爭論為什么會集中在“法律與道德”、“惡法非法”這樣的問題上,而不是現(xiàn)代之前的自然法所關注的其他一些更根本性的問題。本輯的主題“自然法:古今之變”所聚焦的就是這個時期。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核心人物——奧卡姆、格勞秀斯、萊布尼茨、托馬修斯——對于道德、政治和法律的一般性思考。 奧卡姆不僅因為他的“奧卡姆剃刀”而享譽哲學圈,更是因為他在中世紀晚期政治和道德領域中的卓越貢獻,而被譽為現(xiàn)代轉折時期的一位關鍵性人物。法國法學家維萊(Michael Villey)就把他看成是現(xiàn)代自然權利觀念的開啟者。這一觀念與意志論無疑具有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奧克利一文便旨在追溯奧卡姆與自然法傳統(tǒng)中的意志論學說之間的關聯(lián)。如果說意志論傳統(tǒng)是后來的自然權利理論乃至再后來的法律實證主義理論——前者以個人的意志為基礎后者則以主權者的意志為基礎——的思想基礎的話,那么,追溯這一傳統(tǒng)的來龍去脈并對其中起關鍵性作用的人物作聚焦式的研究無疑具有很大的意義。 塔克和哈孔森的兩篇文章都聚焦于格勞秀斯——這位在我們之前的教科書中一直被譽為“現(xiàn)代自然法之父”的思想家。盡管在歷史的某段時間,人們對于格勞秀斯的評價并不高,或是認為他的體系存在諸多不一致和相互矛盾的地方,或者認為他的思想缺乏足夠的和嚴謹?shù)恼軐W基礎,因此缺乏吸引力。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他只是作為“現(xiàn)代國際法之父”而被人們所傳頌,而在一般性的政治和道德思考中,格勞秀斯則被完全排除在經(jīng)典思想家行列之外。然而,晚近的研究以及晚近世界的整體局勢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人們對于格勞秀斯的基本看法。我們越來越多地看到,格勞秀斯又重新進入到我們視野的核心位置,甚至逐漸被拉回到核心思想家行列。 就康德之前的德國法哲學來講,其論爭主要是圍繞著兩個自然法學派而展開的。一個就是萊布尼茨—沃爾夫學派,另一個就是托馬修斯學派。對于萊布尼茨和沃爾夫我們可能都不陌生,他們是我們介紹康德哲學的一個**的背景。所以我們通常也是在獨斷論這一基本標簽之下來理解他們的哲學的。但是萊布尼茨和沃爾夫同時也是當時*重要的自然法學家。萊布尼茨生前著有不少自然法作品,尤其是他關于國際秩序的學說,不僅影響到了沃爾夫,也影響到了后來的康德;沃爾夫更是在他宏大的《自然法》一書中以條分縷析式的方式構造出了龐大的自然法體系,他的“大社會”觀念更是對后來的國際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并且對于我們現(xiàn)在的國際秩序仍具有深遠的借鑒意義。相比于萊布尼茨和沃爾夫在國內學界的知名度,托馬修斯(Thomasius)可以說幾乎不為國人所知曉。乃至有人甚至可能會因為這個名詞的發(fā)音而將他與托馬斯(Thomas Aquinas)混淆在一起。但是,正如巴納德一文開頭所指出的那樣,托馬修斯在德國,尤其是在當時的萊辛、歌德、席勒的眼中,是新黎明的預言者,是德國啟蒙運動的“精神教父”。因此,本輯特意選譯了巴納德的這篇文章,以便讓我們看到托馬修斯在何種意義上值得被如此稱謂。 自然法在18世紀前西方整個的道德、政治和法律領域重所占據(jù)的那種主導地位在18、19世紀之后遭到了根本性的顛覆。其中有來自各個不同領域和各個不同方面的批判,諸如哲學上的歷史主義和康德主義,法學上的實證主義和現(xiàn)實主義等等。本輯收錄了兩篇基于法律現(xiàn)實主義立場而對自然法發(fā)起攻擊的文章。另外則是索伯撰寫的一篇在當代英美法理學語境下有關自然法中的一些困擾人的問題的考察。 *后,本輯還特意整理了創(chuàng)辦于上世紀50年代西方唯一一份專門致力于自然法研究的雜志《自然法論壇》的目錄。從中,我們或可看到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開始興起的自然法研究的總體面貌。

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自然法:古今之變(第3輯) 作者簡介

吳彥,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研究領域為法哲學、政治哲學與憲法理論。譯有《康德:權利哲學》《自然法理論》。 楊天江,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理論專業(yè)碩士生導師,行政法學院法哲學編譯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自然法理論,特別致力于托馬斯主義自然法理論研究。譯有《自然作為理性》《論法律》《早期啟蒙的自然法理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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