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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

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

作者:何光明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時間:2020-10-01
開本: 16開 頁數: 138
本類榜單:社會科學銷量榜
中 圖 價:¥10.3(4.3折) 定價  ¥24.0 登錄后可看到會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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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 版權信息

  • ISBN:9787040549591
  • 條形碼:9787040549591 ; 978-7-04-054959-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 內容簡介

  《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精神,結合新時代的特點,全面、系統(tǒng)地分析了新時代高職院校開展勞動教育的目的、意義、價值和特征,探討了新時期高職院校學生應當如何通過勞動教育和勞動實踐培養(yǎng)熱愛勞動、尊重勞動的勞動精神,高職院校應當如何培育具有實干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擔當品質的社會主義時代新人等問題。《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共分為七章,各章均設有案例導航和討論交流兩個版塊,內容豐富,深入淺出,文字流暢,具有較強的理論性與可讀性,對于高職院校學生在勞動教育與實踐中修德、啟智、健體、育美,進一步優(yōu)化專業(yè)與實踐知識、培養(yǎng)勞動精神和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能力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陡呗殞W生勞動教育教程》適用于高職院校勞動教育相關課程,也可作為相關愛好者或研習人員參考用書或培訓用書。

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 目錄

**章 勞動教育概述
**節(jié) 我國勞動教育的發(fā)展歷程
第二節(jié) 高職學生勞動教育的內涵及特征
第三節(jié) 高職學生勞動教育的重要意義

第二章 樹立正確勞動觀
**節(jié) 新時代的勞動教育觀
第二節(jié) 愛崗敬業(yè)與職業(yè)理想
第三節(jié) 職業(yè)操守與職業(yè)規(guī)劃
第四節(jié) 職業(yè)信念與職業(yè)奮斗

第三章 勞動教育的要求
**節(jié) 政治要求
第二節(jié) 知識要求
第三節(jié) 身心要求
第四節(jié) 技能要求

第四章 與勞動相關的幾種法律
**節(jié)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
第二節(jié) 合同法
第三節(jié) 經濟法
第四節(jié) 稅法

第五章 勞動教育的實踐方式
**節(jié) 生活勞動
第二節(jié) 生產勞動
第三節(jié) 社會勞動

第六章 勞動創(chuàng)新與創(chuàng)業(yè)
**節(jié) 勞動與創(chuàng)新能力
第二節(jié) 勞動與創(chuàng)業(yè)能力
第三節(jié) 勞動與創(chuàng)業(yè)實踐

第七章 勞動評價
**節(jié) 勞動評價主體
第二節(jié) 勞動評價內容及標準
第三節(jié) 勞動評價原則及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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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 節(jié)選

  《高職學生勞動教育教程》:勞動合同是合同的一種,它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1.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特定的。必須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2.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存在著管理關系。3.勞動合同的性質決定了勞動合同的內容以法定為多、為主,以商定為少、為輔。4.在特定條件下,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如勞動者死亡后遺屬待遇等。(二)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xié)商,就勞動合同條款達成協(xié)議,從而確立勞動關系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幾項要求:(1)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當事人不得以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意圖和違法行為,以達到不良企圖的目的。(2)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作為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行為能力。(3)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如有的勞動合同規(guī)定:“發(fā)生工傷事故,單位概不負責!薄皶绻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均屬于內容違法而無效的條款。對此,用人單位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4)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5)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三)無效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所訂立的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發(fā)生預期的法律后果的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四)勞動合同的內容與條款《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上述**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還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五)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與終止1.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如果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都將受到相應的懲罰。2.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三個方面。(1)用人單位的變更。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方式發(fā)生變化,或者是單位內部結構的調整導致工作崗位需求發(fā)生變化,而這種崗位是勞動合同里約定的一個條款,這就需要變更相應的條款。(2)勞動力價值的變更。隨著時間的推移,員工的勞動力價值可能會提升,也可能會降低,那么用人單位就會根據勞動者勞動力價值的變化對其工資條款進行調整,雙方協(xié)商后變更工資條款。(3)社會經濟的變更。受通貨膨脹等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勞動者薪酬福利水平也要相應地調整。這就涉及員工薪酬福利條款的變化,也要變更勞動合同。無論是何種原因變更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必須協(xié)商一致,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是無效的。3.勞動合同的終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但是,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xù)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才能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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