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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時間:2016-03-01
開本: 32開 頁數(shù): 458
讀者評分:5分1條評論
本類榜單:法律銷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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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 版權(quán)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 本書特色

  本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編寫,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條文進行逐條釋義,包括立法背景、法條釋義、適用解讀、其他關(guān)聯(lián)規(guī)定等。除了法條解讀外,還包括法律出臺過程中各方的意見、國外立法例等。本書立足于法律條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理解適用,相關(guān)法的理解適用等內(nèi)容進行了權(quán)威和詳細的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 內(nèi)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編寫的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對國家安全法的法條進行逐條解讀,力求對國家安全法的每條規(guī)定進行全面、準確、深入的闡釋,對立法背景、重點問題和每一項制度的設立的立法考慮和立法原意作詳盡解讀,為讀者準確把握國家安全法的主要精神和內(nèi)容提供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本書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之前出版,有助于國家安全教育活動的開展以及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學習。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 目錄

  目錄  前言  **章 總則  **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國家安全的含義】  第三條【指導思想】  第四條【國家安全領導體制】  第五條【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gòu)職責】  第六條【國家安全戰(zhàn)略】  第七條【法治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原則】  第八條【統(tǒng)籌兼顧原則】  第九條【標本兼治、專群結(jié)合原則】  第十條【共同安全原則】  第十一條【維護國家安全的全民義務】  第十二條【表彰獎勵】  第十三條【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 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十五條【維護政治安全的任務】  第十六條【維護人民安全的任務】  第十七條【維護國土安全的任務】  第十八條【維護軍事安全的任務】  第十九條【維護經(jīng)濟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條【維護金融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一條【維護資源能源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二條【維護糧食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三條【維護文化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四條【維護科技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五條【維護網(wǎng)絡信息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六條【民族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七條【宗教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二十八條【防范和處置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任務】  第二十九條【維護社會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條【維護生態(tài)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一條【維護核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維護新型領域安全的任務】  第三十三條【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的任務】  第三十四條【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三章 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六條【國家主席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八條【中央軍委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三十九條【中央國家機關(guān)各部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條【地方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一條【司法機關(guān)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二條【專門機關(guān)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第四十三條【國家機關(guān)及其工作人員履職要求】  第四章 國家安全制度  **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基本要求和目標】  第四十五條【重點領域工作協(xié)調(diào)機制】  第四十六條【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  第四十七條【國家安全戰(zhàn)略貫徹實施機制】  第四十八條【跨部門會商工作機制】  第四十九條【協(xié)同聯(lián)動機制】  第五十條【決策咨詢機制】  第二節(jié) 情報信息  第五十一條【情報工作制度】  第五十二條【各部門搜集上報情報信息職責】  第五十三條【情報信息工作運用現(xiàn)代科技手段和加強研判分析】  第五十四條【情報信息的報送要求】  第三節(jié) 風險預防、評估和預警  第五十五條【風險預防】  第五十六條【風險評估】  第五十七條【風險預警】  第五十八條【報告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  第四節(jié) 審查監(jiān)管  第五十九條【國家安全審查的范圍】  第六十條【中央國家機關(guān)各部門國家安全審查職責】  第六十一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安全審查職責】  第五節(jié) 危機管控  第六十二條【國家安全危機管控制度】  第六十三條【管控措施決策與實施】  第六十四條【決定進入緊急狀態(tài)、戰(zhàn)爭狀態(tài)或者進行全國總動員、局部動員】  第六十五條【特別措施】  第六十六條【管控措施合理性原則】  第六十七條【信息報告和發(fā)布機制】  第六十八條【及時解除管控處置措施】  第五章 國家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條【總體保障】  第七十條【法制保障】  第七十一條【經(jīng)費保障】  第七十二條【物資保障】  第七十三條【科技保障】  第七十四條【人才保障】  第七十五條【專門工作手段保障】  第七十六條【宣傳教育保障】  第六章 公民、組織的義務和權(quán)利  第七十七條【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一般義務】  第七十八條【機關(guān)、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的特殊義務】  第七十九條【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配合有關(guān)部門的義務】  第八十條【公民和組織支持配合國家安全工作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一條【獲得賠償和撫恤優(yōu)待的權(quán)利】  第八十二條【提出批評建議以及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quán)利】  第八十三條【特別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求】  第七章 附則  第八十四條【實施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  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2014年12月22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2015年4月2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草案)》審議結(jié)果的報告  (2015年6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草案三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2015年6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2014年1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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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解讀 作者簡介

  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編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主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副主任孫鎮(zhèn)平任副主編,國家法室主要承擔國家安全法立法的相關(guān)工作人員參與本書編寫。

商品評論(1條)
  • 主題:

    書拿到了,真的很符合我的要求。∈钦娴,紙質(zhì)和印刷都不錯,想買這本書很久了,看到評價不錯,就買了,而且比書店的便宜了很多,內(nèi)容一樣的

    2020/9/1 0:32:37
    讀者:ztw***(購買過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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