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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少年司法-總第25輯(2015.3)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14119
- 條形碼:9787510914119 ; 978-7-5109-1411-9
- 裝幀:暫無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國少年司法-總第25輯(2015.3) 內容簡介
《中國少年司法(2015.3,總第25輯)》主要內容包括:浙江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報告(2010-2014年度)、關懷倫理觀視角下對我國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制度之解讀、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的問題與建議、關于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調研報告等。
中國少年司法-總第25輯(2015.3) 目錄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青少年
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水平
——在全國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作視頻會議上的講話
(2015年8月18日)
【理論與實務研究】
浙江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報告(2010-2014年度)
關懷倫理觀視角下對我國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制度之解讀
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的問題與建議
對異地籍未成年人緩刑擴大適用之研究
——以完善審前社會調查為角度
淺議涉及未成年人權益民事糾紛引發(fā)遺棄行為的
法律規(guī)制
新刑訴法實施后合適成年人制度的重構
——以廣西南寧市合適成年人司法實踐為研究樣本
【改革與探索】
關于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調研報告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探析
——以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為視角
“折翼”的青春誰來管
——禁止令在少年審判中的適用與完善
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收案范圍科學化研究
論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刑罰撫慰機制的建立
【法官論壇】
淺談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保護·
論國家監(jiān)護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論禁止披露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制度的完善
——源于北京“李某某事件”的思考
【案例評析】
歐陽中堂人身損害糾紛一案
被告人陳水洪猥褻兒童案.
【規(guī)范性文件】
國家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網(wǎng)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
報道管理的通知
(2015年6月30日)
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
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5年9月14日)
【域外考察與借鑒】
關于赴荷蘭、英國考察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情況報告
美國未成年人案件保密性原則及其松動
中國少年司法-總第25輯(2015.3) 節(jié)選
《中國少年司法(2015.3,總第25輯)》: 一、存在問題 。ㄒ唬┥鐣{查的主體問題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為社會調查的啟動、委托、指導、審查主體和補充調查主體。在刑事訴訟法的直接授權下,開展社會調查既是公、檢、法三家的權力,也是義務。而且,作為案件的承辦機關和國家公權力機關,公、檢、法直接掌握案件**手資料,調查手段豐富,開展調查的公信力較強,被調查對象普遍較為配合,由其開展社會調查具有及時性、針對性和準確性等優(yōu)勢。但如果開展社會調查的工作主要由公、檢、法三家承擔,則至少會產生三個問題: 1.大大增加了案件承辦人的工作量,特別是在案多人少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qū),由于案件的壓力比較大,容易產生敷衍了事的情況,同時也會影響辦案效率! 2.案件承辦人對非本地戶籍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環(huán)境、成長經歷、家庭情況等較難掌握,這將影響社會調查的準確性。 3.公、檢、法三家作為刑事偵查、采取強制措施、起訴和審判的職能機關,若由其直接開展調查,會使公眾對社會調查的中立性甚至公正性產生懷疑! 。ǘ┥鐣{查的內容問題 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規(guī)則以及《公安規(guī)定》均只要求調查涉罪未成年人“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jiān)護教育等”情況,而《*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則將社會調查的內容擴大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現(xiàn)、監(jiān)護教育等情況”。這些法律文件對社會調查內容的規(guī)定過于籠統(tǒng),造成調查主體在開展調查和撰寫調查報告等工作中缺乏規(guī)范,隨意性較強,或內容過少而作用有限等等。調查內容決定了調查報告的質量,并直接影響到辦案部門對涉罪未成年人羈押、起訴、量刑和矯正等工作的順利進行! 。ㄈ┥鐣{查的方式問題 法律對于社會調查的方式沒有細化規(guī)定,因此實踐中因調查主體、調查目的、調查對象的不同而采取各種各樣的調查方式,缺乏規(guī)范性和科學性。如果采取的調查方式不當,還可能對涉罪未成年人造成傷害。 二、幾點建議 。ㄒ唬┪衅渌麢C關和組織進行調查 1.公、檢、法應立足于社會調查的啟動、委托、指導及審查,將社會調查工作委托給其他機關和組織,以保證司法資源的合理化配置,從而提高案件質量,保證訴訟效率,更加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也有利于實現(xiàn)社會調查的專業(yè)化發(fā)展。但如果沒有合適的委托調查對象,或者在對委托調查對象開展的社會調查報告進行審查后對真實性或完整性存疑的,則應自行開展社會調查,以*大程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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