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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009386
- 條形碼:9787100009386 ; 978-7-100-00938-6
- 裝幀:6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 內容簡介
康德在《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中闡述了他的法學思想。他的法學思想的淵源,主要來自羅馬法和法國啟蒙思想家,特別是盧梭和孟德斯鳩。康德的法學理論有鮮明的代表性,代表了傳統的西方法學中的一些重要觀點。
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 目錄
序言
道德形而上學總導言
道德形而上學總分類
權利科學導言一般的定義與分類
一、什么是權利科學?
二、什么是權利?
三、權利的普遍原則
四、權利是與資格相結合的或者與強制的權威相結合的
五、嚴格的權利也可以表示為這樣一種可能性:根據普遍法則,普遍的相互的強制,能夠與所有人的自由相協調
六、對那不確定的權利的補充說明
(一)衡平法
(二)緊急避難權
權利科學的分類
一、權利的義務(法律的義務)的一般劃分
二、權利的一般劃分
(一)自然的權利和實在法規(guī)定的權利
(二)天賦的權利和獲得的權利
三、劃分權利科學的順序
……
權利科學
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 節(jié)選
《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 使得某種行為成為一種義務的原則,就是實踐法則。一行動者依主觀的理由,把一規(guī)則作為他自己的行動原則,這條規(guī)則,就叫做他的(行為)準則?梢,即使實踐法則只有一條并保持不變,行動者的諸準則卻可以大不相同。 絕對命令,一般僅僅表明什么構成責任。它可以概括為如下公式:“依照一個可以同時被承認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事!币虼,行為,必須首先按照它們的主觀原則來考慮。但是,這個主觀原則是否在客觀上也有效,只能通過絕對命令的尺度才能為人們所知道。理性把任何行為的原則或準則加以檢驗,它要求行為者聯系這個原則或準則來想想他自己。理性還同時提出一項普遍法則,并且考慮他的行為是否有足夠的資格適合于納入這樣的一項普遍立法之中! ∩鲜銎毡榉▌t的單純性,和那些可以從這條法則引導出來的大量的和多樣的后果相比較,再看它的命令所具有的權威和尊嚴(用不著附加任何明顯的動機或約束力),這種單純性*初出現時肯定要引起人們極大的驚異。我們可能十分奇怪我們的理性力量,它通過一個單純的意念(使一項準則有資格符合實踐法則的普遍性)便能決定意志的活動,特別是當我們被教導:這種實踐的道德法則,*初表現為意志的一種特征,即思辨理性,它絕不可能來自先驗的原則,或者來自任何經驗的東西;即使實踐法則已經確定有關事實,但它也絕不能在理論上證明這種事實的可能性。這種實踐法則,無論如何,不但發(fā)現了意志的特征就是自由這一事實,而且無可辯駁地確立了這一特征。因此,你無需驚異地看到道德法則是不可能示范的,但卻是明白無疑的,如同數學的公式那樣。與此同時,在我們面前展示了實踐知識的全部領域,從這里,理性,在它的理論方面,必然發(fā)現它自身以及它的思辨的自由觀念,連同所有那些超感覺的觀念,一般地都被排除在實踐知識之外! ∫环N行為與義務法則相一致構成此行為的合法性;這種行為的準則與義務法則相一致構成此行為的道德性。因此,準則就是行為的主觀原則,個人把它定為自己的一項規(guī)劃,作為他實際上決意怎樣去行動! ×硪环矫,義務的原則,就是理性絕對地、客觀地和普遍地以命令的形式,向個人提出,他應該如何行動! ∫虼耍旱赖聦W科的*高原則是:“依照一個能夠像一項普遍法則那樣有效的法則去行動。”凡是不符合這個條件的準則,就是違背道德! 》▌t一般地被看作是實踐理性產生于意志,準則出現于意志在作出選擇過程的活動之中。后者對人來說就構成自由意志。如果意志僅僅指一種單純的法則,那么,這種意志既不能說是自由的,也不能說是不自由的,因為它與行為沒有直接的關系,但它為行為的準則提供一種法則,因此,它就是實踐理性自身。所以,這種意志作為一種能力,它本身絕對是必然的,它不服從于任何外在的強制。因此,只有在自己有意識的活動過程中,那種選擇行為才能被稱為自由!
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 作者簡介
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1724年4月22曰生于東普魯士的首府哥尼斯堡(今天的俄羅斯加里寧格勒)?档鲁錾硪粋家境貧寒,子女眾多的馬鞍匠家庭。他的祖輩是十七世紀從蘇格蘭遷來歐洲大陸生活的。1740年康德進入哥尼斯堡大學學習,1745年畢業(yè)。離開大學后康德去鄉(xiāng)下一個貴族家庭任職家庭教師。1755年康德重返哥尼斯堡大學,任講師。1770年康德被評為教授,1786年升任校長。在校期間他先后當選為柏林科學院、彼得堡科學院和科恩科學院的院士。1797年康德辭去大學的教學工作。1804年2月12曰康德逝世。以1770年為標志,康德的一生可分為前期和后期兩個階段。在前期他主要研究自然科學,重點是數學、天文學和化學,主要成就有正負數理論和星云學說,在其他學科方面也深有造詣;后期他則主要研究哲學,還涉及宗教、邏輯學和人類學等領域。作為自然科學家,康德提出了與當時占統治地位的宇宙不變論相對立的宇宙發(fā)展論,為辯證法奠定了科學上的基礎。1754年康德發(fā)表《對地球從生成的初在自轉中是否發(fā)生過某種變化的問題的研究》,提出地球自轉速度因潮汐摩擦而變慢的假說,后來得到證實。1755年康德發(fā)表《宇宙發(fā)展史概論》,從自然界的歷史發(fā)展觀點出發(fā),提出關于天體起源的“星云假說”,含有唯物論和辯證法的思想,向認為自然界亙古不變的觀點挑戰(zhàn)。后來拉普拉斯也提出了類似的假說,后人合稱為康德————拉普拉斯假說。盡管康德在自然科學上創(chuàng)造了許多輝煌的業(yè)績,但他還是以哲學家的面目出現在大多數后人的心中,或者說他還是憑著哲學論著的影響銘刻在人類文明的史冊上。歌德說:“當你讀完一頁康德的著作,你就會有一種仿佛跨入明亮的廳堂的感覺!笨档略谄淙嗄甑难芯可闹,留下了三部劃時代的杰作:《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實踐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斷力批判》(1790年)。另外他還著有《任何一種能夠作為科學出現的未來形而上學導言》(1783年)、《道德形而上學》(1785年)和《和平》(1795年)等書?档略谌颗芯拗蟹謩e闡述了自己的認識論、倫理學和美學思想。在《純粹理性批判》中,他把人類的認識能力分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類,分別對應數學、物理學和形而上學。他認為憑感性可以認識數學,憑知性可以認識物理學,而憑理性卻無法認識“形而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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