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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與政治理性

洛克與政治理性

出版社: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2020-09-01
開本: 32開 頁數(shù): 356頁
本類榜單:哲學/宗教銷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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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與政治理性 版權信息

  • ISBN:9787576002164
  • 條形碼:9787576002164 ; 978-7-5760-0216-4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洛克與政治理性 本書特色

1. 《洛克與政治理性》原書名是Our only Star and Compass: Locke and the Struggle for Political Rationality,為便于中文讀者理解,中譯本書名定為《洛克與政治理性》!癘ur only Star and Compass”(“我們唯一的星辰與羅盤”)出自洛克形容理性的名句。
2. 作者邁爾斯結合社會盛行的諸多自由主義理論以及古今政治哲學巨著來研究洛克的政治哲學。
3. 《洛克與政治理性》以政治理性為核心,對洛克的政治哲學做出全新解讀,作者認為,洛克提供了一個融貫的政治理性主義學說,這是本書*核心的主張,也是*主要的貢獻。

洛克與政治理性 內容簡介

萊登、拉斯萊特、鄧恩等諸多學者均對洛克的《政府論》和《人類理智論》有所研究, 邁爾斯的《我們唯一的星辰和指針 —— 洛克為政治理性所作的斗爭》在細讀文本的基礎上, 重新審視洛克的《政府論》與《人類理智論》的關系問題, 進而探討了洛克對正義問題、政治理性問題的思考。

洛克與政治理性 目錄

序言 / 1



**章 導論:洛克、自由主義和政治理性 / 5

第二章 根基問題 / 51

第三章 自然科學與自然史 / 91

第四章 自然史與自然狀態(tài) / 145

第五章 自然與理性地追求幸福 / 186

第六章 洛克的憲制設計 / 241

第七章 結論 / 326



參考文獻 / 333

索引 / 345



譯后記 /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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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與政治理性 節(jié)選

論洛克政治哲學的基礎與實質
(節(jié)選,注釋從略) 我將政治理性主義置于我的解讀的核心,首先是為了將洛克的工作區(qū)別于完全基于或必須基于宗教信仰的那種工作。我將同時論證,洛克一貫堅持認為他的政治原則的理由和證成能夠通過理性發(fā)現(xiàn),而且洛克嘗試將理性生活或理性自由——不論在信仰生活中還是脫離信仰的生活——作為健康政治的條件和目的予以倡導。這個論點針對不少學者,尤以鄧恩和阿什克拉夫特為*。他們以不同方式證明,歸根到底,洛克訴諸基督教信仰作為其道德和政治信條的唯一堅實根基。基于接下來的章節(jié)將詳盡闡述的理由,我認為,這類學者在解釋中過于擴大了洛克公開和私下做出的信仰表達,將其作為明顯的、大量的、具有壓倒性優(yōu)勢的證據(jù)來證明洛克基督教信仰的真誠。洛克發(fā)表和未發(fā)表作品中出現(xiàn)的一些明顯反常的段落,至少應該讓學者采納一個更為溫和的立場,即:洛克在內心*深處認為,理性與信仰的關系仍然相當復雜且存在諸多問題。但是我肯定拒斥下述觀點:洛克在發(fā)現(xiàn)自己的理性主義無法成功后,逃到基督教啟示那里尋求庇護。
我希望解釋清楚,我之所以強調,相較于洛克訴諸信仰幫助的做法,他的政治理性主義更為重要,是因為我特別要質疑將洛克歸為簡單的整體論神本主義(holistic theocentrism)。這種做法有效地將洛克排除在當代宗教多元社會有關憲制根本問題的爭論之外。這個論點并不必然否認洛克基督教信仰的真誠。某些學者在為洛克這方面的真誠性辯護時顯示出義憤填膺的激動。作為對施特勞斯學派含沙射影地認為洛克毫無信仰的回應,這種做法是可以理解的,盡管它根本無法得到證成。盡管施特勞斯和潘戈(Thomas Pangle)小心地指出,他們的論證并不必然得出這個結論,然而他們對洛克隱微的利己主義的證明,難免得出洛克是神學不可知論者或決絕的無神論者的推論。況且,盡管施特勞斯在將洛克解讀為激進革新者的同時,保持了自己一貫持重和審慎的修辭,潘戈卻容許自己有時將洛克描述為歌德筆下的摩菲斯特(Mephistopheles)。潘戈在審慎地否定洛克對理性的抬高要求他“拋棄圣經”的同時,又說“洛克試圖從圣經的角度來駁斥圣經”,他“攻擊圣經概念”以及他的“令人愉快的,仁慈的……瀆神論”。這之間顯然(至少可以說)存在某種張力。我并沒有將某種激進世俗主義或無神論學說歸給洛克。我僅僅建議,我們應努力體察洛克理性主義論證獨有的力量和分量。
對于那些發(fā)現(xiàn)洛克的修辭頗為可疑的學者,我們姑且回應說,洛克基督教信仰的異端特征本身就足以解釋他在許多公開論述(或極可能公開的論述)中的大部分拐彎抹角、曖昧不清和閃爍其辭。洛克的基督教異端信仰——他極有可能是索齊尼主義者(Socinian)——的一個關鍵是必須適應他經常訴諸無需信仰協(xié)助的理性的做法。洛克顯然想要通過說明他的政治原則符合(恰當理解的)基督教信仰,向其讀者中的大量信徒證成自己的學說。盡管如此,同樣顯而易見的是,除了上述努力,洛克還堅持認為,我們可以基于無需信仰協(xié)助的理性來建立相關證明。盡管在《論宗教寬容》(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的論證里,他甚至設計了針對真正非信徒的某些論證。因此,如果我們注意到他的意圖以及他揭示和展示自己意圖和修辭的復雜性,我們應該謹防,借助洛克的基督教信仰降低我們揭示洛克理性主義的融貫性和深刻性的努力。無論他覺得采取何種方式來說服其讀者中的虔信者是必要或*有用的,在接下來的章節(jié)中,我都將努力揭示,哲學家洛克通過怎樣的理性推理,向作為哲學家的自己證成那些政治原則,以及如何努力向所有理性讀者證成那些政治原則。
施特勞斯學派的洛克解讀的卓絕之處正在于此。輕易地認為洛克持有某種17世紀基督教信仰的做法,常常與下述看法相伴而行,即洛克是一位淺薄的、頭腦混亂的思想家。例如,鄧恩將洛克描述為一位“相當不融貫的思想家,不融貫得有些離奇的思想家”。只有基于洛克一系列*終無法驗證的“神學信念”,洛克的思想方能為人所理解并顯得合理。然而,實際上所有洛克研讀者都同意,洛克是一位十分謹慎的人。洛克既頭腦混亂,又出奇的謹慎,這樣的觀點應該會令公允的學者蹙眉。施特勞斯及其弟子認為!叭绱嗣黠@的錯誤和不一致性,不可能逃過洛克這等級別和這般冷靜的思想家的眼睛”。他們挖掘出了一位熟諳微妙之道并且哲學上令人生畏的洛克。在洛克經常出現(xiàn)的善意但卻相當糊涂的傳統(tǒng)主義面相背后,實際上隱藏著一位處心積慮的著作家,一個不屈不撓的刨根問底的人。他極端鄙夷毫不反思就屈從思想慣例或思想風尚的做法。
但是,甚至那些同情施特勞斯進路的人也會質疑,施特勞斯學派的解讀是否能夠完全成功地復原洛克的政治意圖和哲學意圖。原因在于,施特勞斯派的解讀將洛克置于現(xiàn)代政治哲學家——他們*終陷入理論危機——的前進(或倒退)道路中,將所有指出洛克不融貫的相對不合理的指控都視為無稽之談。但是,他們卻用一個似乎更合理些的有關不融貫以及其他瑕疵的指控來代替那些有關不融貫的指控。這種不融貫和這些瑕疵,只有洛克這種級別的思想家才能做出來。更為關鍵的是,有人也許會問,不管劍橋學派有多少缺點,劍橋學派的評注家及其他學者就其強調洛克思想的道德維度而言,至少比*初的施派解讀更令人信服些。對這種施派解讀時常有些憤慨的反對還是有些道理的,原因在于,不論*初的施派解讀在哲學上具有怎樣的精密性和有益性,這種解讀為了重塑洛克的持久意義和影響力,付出了模糊洛克的道德意圖的代價,尤其是將洛克的思想與霍布斯“被公正譴責”的道德上虛弱的還原主義和習俗主義勾連起來。
恰當理解洛克的思想高度并不需要付出這樣的代價。通過強調政治理性主義這個概念,我不但要將洛克的事業(yè)區(qū)別于那些基于宗教信仰或超理性的事業(yè),而且還將其區(qū)別于那些建構在亞理性(subrational)原則上的事業(yè)。洛克既是一位激進的道德還原論者,也是一位基督教信仰者。盡管洛克明確將自己的思想置于現(xiàn)代培根—笛卡爾科學革命的語境中,而且較微妙地暗示他在根本上同情現(xiàn)實主義者馬基雅維利,同情反目的論的道德革命和政治革命,但是他尤其注意在努力推進現(xiàn)代事業(yè)中節(jié)制自己的特殊熱情。洛克首先致力于推動理性自由的生活。洛克比同級別的大多數(shù)現(xiàn)代早期政治哲學家更清楚地認識到,赤裸裸的現(xiàn)實主義——精巧地將理性或科學還原為純粹的工具,可以為大多數(shù)*強有力的激情服務——無法順利地實現(xiàn)這個目的。在這個關鍵方面,能夠*好地闡明洛克自己思想的現(xiàn)代思想家的著作,不是馬基雅維 利、笛卡爾、霍布斯的著作,甚至不是培根的著作,而是蒙田的著作。洛克與蒙田一樣都認識到,將理性生活視為一種完善——既是一種手段,也是一種目的,既是人類幸福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實現(xiàn)人類幸福的途徑——既是危險的,也是恰當且必要的。
盡管如此,確立理性在洛克政治思想中的獨立地位依然需要一些限定。這種要求指向洛克政治理性主義概念的重要性的第三個也是*后一個方面。再重復一遍,否認洛克的政治思想基于超理性或亞理性,并不是將下述觀點歸給洛克,即:理性自身足以支配政治社會,無需其他外部支持。盡管洛克當然對理性自治的前景滿懷希望,但洛克的政治理性主義概念也被認為表明,洛克認識到理性與政治生活之間本身就成問題的關系,故而認識到有必要使理性節(jié)制自己的要求以保有自身的支配力。
盡管洛克有些夸張地認為,道德以及政治的法權原則能被歸為證明科學或理論科學,但他并沒有試圖讓政治生活完全服從純粹理性的直接統(tǒng)治。他不是完全靠理性來支配政治生活,而是用一種經過調整以適應政治生活的理性,一種大眾接受的理性或智慧(STCE 140)來支配政治生活。洛克指出,經過此番調整,理性將激情和意志為其所用,從而可以有效地支配我們,特別是首先要注意主流宗教信仰的合理性。從其*寬泛的意義觀之,洛克政治哲學的復雜任務是為理性生活提供恰當?shù)恼无q護,通過推動此種節(jié)制的、大眾化的理性的廣泛傳播,確;诒唤y(tǒng)治者理性同意的政府的必要條件,但是與此同時,保留理性作為目的本身的尊嚴地位。 ……

洛克與政治理性 作者簡介

作者 彼得·C.邁爾斯(Peter C. Myers),威斯康星-歐克萊爾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Eau Claire)政治科學教授,獲芝加哥洛約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為美國政治哲學、古典自由主義政治思想等。
譯者 劉敏,云南大學法學院講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研究興趣為歐洲現(xiàn)代早期自然法,譯有《廊下派的自然觀》(合譯),發(fā)表學術論文數(shù)篇。
譯者 王濤,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主要從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譯有《論財產權:約翰·洛克和他的對手》、《邊沁的現(xiàn)代國家理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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